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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的森林变身“绿色银行” 农行探路破解林权抵押变现难题

时间:2015-09-22   来源:未知   作者: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点击:

       新疆和田地区,位于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南缘,自然环境恶劣,每年浮尘天气220天以上,被国家确定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如今,充分利用和田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当地大力发展林果业,林果已成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桃李东风渐次开,离不开金融业的鼎力支持。据记者了解,早从2009年开始,中国农业银行即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积极推进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金融服务行动计划”,5年安排100亿元的贷款支持新疆林果业发展。 

  “活”树变“现”钱,这样的惠民好事不仅仅发生在新疆。近年来,农行积极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做好“林”字文章,将全国各地“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可以抵押变现的“绿色银行”,有效帮助果农解决了发展中的资金问题。 

  “推行林权抵押担保方式,拓宽了‘三农’业务的担保范围,对于缓解农村地区有效担保不足以及缓释信贷业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农行总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林权变现 

  长期以来,在银行信贷支持林业发展问题上,因林业产权不明晰、无足值担保,造成贷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和困扰林业加快发展的“瓶颈”。 

  2009年开始,农行在同业中率先推出了《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将该项贷款作为一项创新“三农”信贷产品在全行推广。据了解,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是指以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权证》所载明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新品种。 

  “这下可以放手大干了。”江苏溧阳市江南桂花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林富春表示,农行林权抵押贷款解决了他的资金难题,以后扩大生产没有资金的后顾之忧了。 

  据介绍,林富春于2000年开始购买、租赁山地5000余亩从事桂花树种、培植,经过10多年的经营发展,目前已成长为一个以桂花树种植、桂花深加工、桂花观赏旅游为一体的特色农业产业园区。为扩大生产规模,他多次找银行申请贷款,均因担保无法落实而受阻。 

  《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试行)》推出后,为该行进行林权抵押具体操作提供了政策、流程依据。农行溧阳支行主动联系林富春,逐一破解办证、评估、保险等一系列难题,最终成功以编号为001号的溧阳市首本林权证为抵押,率先为林富春办理了个人助业贷款300万元。 

  在山东省利津县,林权抵押贷款带来的致富效应也在发酵。王彦荣是利津县的一位林业种植大户,常年种植经营苗木,生意红红火火,并成立了山东森禾农林生态科技园有限公司。前不久,因急需购进一批苗木,向农行利津县支行提出贷款申请。 

  “通过充分考察和实地调查,我们认为王彦荣种植法桐、白蜡等用材林面积达1972.2亩,林权手续齐全,符合林权抵押贷款条件,决定尝试以办理林权抵押的方式为客户解决融资需求。”农行东营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为有效缩短调查、审查(批)等贷款运作流程,农行东营分行与利津县支行内外联动、上下配合,在十几天的时间完成了该笔贷款从受理调查到审查审批的全部流程。8月7日,该笔贷款成功发放,按照信贷管理规定办理了林权证抵押登记和保险投保手续。凭借林权抵押贷款,王彦荣成功从农行贷款290万元,解决了购进苗木自有资金不足的难题。 

  农行山东分行相关负责人透露,该行积极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截至今年7月末,全行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5589万元。 

  破解操作难题 

  2013年7月,中国银监会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发文,就林权抵押贷款政策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拥有林权证,符合一定条件即可申请林权抵押贷款,然而在实践中,林权抵押实施的进展却不尽如人意。以江苏省为例,全省有1671.45万亩确权的集体林地,成功进行林权抵押的林地占比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林权抵押是新生事物,金融机构明知道长在地里的林木是优良资产,而且价值一年比一年高,但由于担心贷后监管和处置起来难度大,所以放贷时有很大顾虑。比如说,一旦发生不良贷款,怎么对林地处置变现呢?每个县(市、区)每年的森林采伐是有限额的,即使抵押林地的林木很有经济价值,也不能随意砍伐变现。而银行显然也不可能自己去经营被抵押的林地,只能继续流转给别人。”业内人士介绍称,林权抵押贷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难题。 

  日前,针对林权抵押担保方式仍存在价值评估难、贷后监管难、处置变现难等问题,农行及时修订了《中国农业银行林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对林权产权界定、价值评估、抵押登记、贷后监管、处置变现等关键环节予以规范,同时细化了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要求。 

  据介绍,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强调了银政合作的重要性,明确提出要优先在林权改革到位、产权归属清晰、具备专业评估机构、林权交易规范活跃的地区开办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条件成熟的应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主动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办法》增加了风险管理的相关措施,明确贷前调查要求,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和重大风险报告制度,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动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发展。此外,《办法》还进一步优化了林权的价值评估管理,允许经营行依据辖区实际和自身评估能力自主确定采用内、外部评估方式,鼓励内部评估队伍建设,积极引入林业主管部门或拥有林业调查规划资质的相关机构参与价值评估,提高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和公允性。 

  市场潜力巨大 

  尽管林权抵押还处在蹒跚行进状态,但一些地方已经大胆突破先行先试。据记者获悉,到目前为止,全国林权抵押发展势头良好,截至今年8月份,农行全行共有27家分行发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余额约80亿元。 

  “林权抵押融资是一个非常具有潜力的市场。与其他生、鲜、活农业产品相比,林权具有相对突出的‘三稳’性质,即状态稳定、价格稳定、变现渠道稳定。”农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表示,林权抵押的推广,需要地方政府给予更有力的支持。如林权变现过程中常常受到来自各方的阻挠,因为砍伐林地需要砍伐证,地方政府可酌情事先给予砍伐证;如果政府能够对林权抵押贷款出台贴息政策,也能调动金融机构向林业放贷扩面增量的积极性;如果林地能够上保险,银行受理林权抵押的风险就可以大大降低。 

  此外,还应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统一的林权交易市场,健全林权抵押评估机构,让林权可以像房产权那样顺畅地流转变现。 

  “林权抵押融资潜力很大,市场动力充足,辅以政策支持,会成为林农融资的有效途径。”业内专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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