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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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
   
    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十八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一、林业的发展现状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发展林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重要途径和重要任务。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承担着保护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任务,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领域、生态产品生产的主要阵地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核心元素。林业不仅有生态功能的公益性,又是绿色经济的宝库,还担负着重要的民生意义。
但是林业发展的现状却与这种地位难以匹配——18亿亩耕地养活了全国13亿人口,而拥有45亿亩林业用地的广大林区,尤其是东北国有林区,既难以保障国土的生态安全,还往往要面对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两危”尴尬局面。
    究其原因,这与我国传统的“自然资源无价”观念和森林资源管理机制体制密不可分。传统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在无偿占用的观念上,资产所有权虚置,重取轻予、重采轻造,过度消耗、粗放经营,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导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林业的发展迫切需要破除诸如此类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森林资源实现资产化管理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条件逐步成熟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1991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召开“自然资源产业化与资产管理问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认为,摆脱资源贫困的根本途径在于对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使资源产业走向良性发展道路。1993年,国资局与林业部、地矿部、海洋局、水利部等联合开展森林、矿产、海岸带和水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改革探索。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就是要根据森林的资产属性,按照科学原则和经济规律的要求,实行森林资源的有偿使用,提高森林资源业自身的造血机能,建立森林资产正常运转的内在机制,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林业两大体系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是对传统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和理念的突破,是通过经济手段实现森林资源良性循环的必由之路,也是深化林业经济体制改革、进行机制创新的必然要求。但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森林资源尤其是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其突出表现在森林资源实物资产的价值量账户至今还尚未建立。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森林实物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而且随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不断加剧,森林生态产品也越来越稀缺,其资产属性逐步凸显,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条件逐步成熟,林业行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黑龙江作为我国主要的林业大省,要改变林业目前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局面,必须借机而上,完善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体制,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发展,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发挥森林资源综合效益。
    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盘活资产,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产品、生产资料、产权等能作为商品在市场作用下合理流动。这种流动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节约交易成本,并可以提高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效果。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为人们真正按照森林资源资产的属性去经营森林资源,推进森林资源资产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市场作用下合理流动带来了可能。外部资金注入,可以解决林业产业无大项目、科技含量低、投资困难的问题。可以为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创造条件,并充分发挥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建立起优质高效、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2、有利于完善林业建设科学决策手段和绩效管理制度。林业不仅仅是产业部门,而且是一项公益事业,其生态效益必须纳入林业建设决策和绩效考核之中。我国目前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对象主要是生物性资产,资源管理还停留在实物量管理层面,生态系统价值往往被忽略,未能建立起以价值为核心的决策和绩效考核体系。一方面它阻碍了林业系统内部管理者的决策制定、经营考核,对其生态建设的成就只能定性描述,没有定量分析;另一方面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没有被合理量化,不利于外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的投资进入。随着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深入,逐步建立以实物价值和生态价值为核心的决策和考核体系,资本化经营将成为产业发展和林农增收的最佳切入点,对地区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3、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提供参考依据。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提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2013年的两会期间,生态补偿也成为各界委员和代表的热点话题。目前虽然对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有着不同的观点和争议,但通过对森林生态服务的价值量化可以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四、有关建议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实践和制度建设已经远远难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我们不但要补上以前落下的功课,而且要加快步伐,迎头赶上,满足林业发展不断需求。
    1、建立专门机构,强化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
森林资源资产是指为人类带来效益的森林资源,其中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森林资源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目前林业部门的机构设置中,主要由资源科室负责森林资源实物量监测和管理,对资源资产价值量重视不够,尤其是忽视了森林的社会和生态价值。在绿色经济的大背景下,应该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全面管理,摸清家底,并对其变化进行监测和分析,保障国有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森林的可持续发展。
    2、建立科学的林业建设项目决策制度和林业建设绩效管理制度
森林生态保护和林产品的利用,是一个铜板的两个面,二者原本就是统一的,不能割裂。而在目前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二者往往被完全割裂开来,而忽略了其综合效益,造成决策的失误。通过森林资源价值这一统一量纲,把项目建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全面纳入项目建设的费用-效益分析和绩效评价,完善科学决策手段,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3、向中介机构采购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化服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的价值判断,是全面认识森林价值的重要手段,可以为决策、管理和绩效评价提供重要的价值参考依据。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在传统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成熟,培育了一批成熟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随着人们对森林生态价值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的不断深入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颁布,我国很多地方已都将生态价值评估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中介组织作为联接和协调政府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个人与单位等一系列市场主体关系的重要纽带,具有公正、权威、科学以及合法的行业特征,其工作更具客观性。向中介机构采购服务,更易于得到相关各方的认可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