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当前位置:主页 > 服务项目 > 林权抵押评估 > 部门动态 >

成都市再次修订完善《成都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时间:2017-08-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中国林业网8月21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成都市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制度,实现森林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规范林权抵押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破解林权抵押难、评估难、处置难等林业投融资难题,在反复征求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意见后,成都市再次修订完善了《成都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并经市委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专项小组审议通过。近日,成都市林业园林局与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成都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结合林地“三权分置”和不动产登记改革,拓宽了林权抵押标的物。把林地经营权和非林地上种植的花木、经济林木(果)、工业原材料、笋用竹、木本药材等所有权或收益权纳入了林权抵押融资范围,完善了林权权利人用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林权)、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和经济林木(果)权证进行林权抵押融资的各环节,拓宽了林权抵押标的物。二是简化、细化了林权抵押贷款评估程序。100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新办法简化了林权评估程序,解决了评估周期长、程序多、成本高等问题;针对林业特点,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动态调整”的农户便捷信贷新模式。三是提高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率。新办法规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原则不低于50%,最高可达到70%,比之前30%至50%的抵押率有大幅度提高。四是扩大了适用范围。新办法适用于在蓉所有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了森林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拓宽了林业投融资渠道。
  新修订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是成都市积极创新林业金融服务,搭建“林-银-企(林农)”对接平台,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等制度设计的有力举措,将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及林产业转型升级。(郭亚婷)
上一篇:开化:林权抵押贷惠农
下一篇:《青海省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