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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法学会被列入浙首批第三方评估机构

时间:2016-05-03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admin   点击: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近日,浙江省出台重大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建立重大改革项目第三方评估制度,第一批重大改革项目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浙江省法学会被列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负责对浙江省健全司法鉴定重审体制改革评估。

  这项改革由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推出,旨在通过开门式评议,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的渠道,集中民智,群策群力,科学评价改革绩效,增加公众改革获得感,切实提高改革实效。

  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被列入第三方评估的项目包括列入省级及以上改革试点、试点期超过3年的改革项目;已实施一段时间,计划在全省复制推广的改革项目;已在面上推开,需要评估改革成效、群众满意度的项目,尤其是民生领域改革等。项目分为区域改革评估、领域改革评估和单项改革评估三种类型。

  浙江把列入第三方评估的机构确定为高校、研究机构和列入浙江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社会智库,第三方评估机构必须具备严格的条件。

  在改革评估起步阶段,浙江尝试让不同类型的评估机构承接评估任务。今年采取定向委托方式来确定承接重大改革评估任务。浙江省法学会是被确定的7家评估机构之一,其他评估机构为浙江省委党校、浙江大学、浙江省社科院等。

  浙江省法学会负责对浙江省健全司法鉴定重审体制改革评估,重点对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规范鉴定程序,提高鉴定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等作出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省法学会被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列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是第一次,在全国也不多见。这为法学会拓展职能、服务地方提供了平台。

  目前,浙江省法学会已与项目牵头单位浙江省司法厅共同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并将上报浙江省委改革办。“8月底前完成评估调研工作,10月底前提交评估报告。”董服明表示。

  浙江省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改革工作绩效和改革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列入年度改革考核重要内容。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入跟踪督办事项,以评问责,推动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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