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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监管

时间:2014-12-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
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
       在林权抵押贷款过程中,贷款人应做到如下几点:1、贷款人要依照信贷管理规定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评价机制;2、贷款人应定期对借款人和项目发起人的履约情况及信用状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宏观经济变化和市场波动情况、贷款担保的变动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与分析,建立贷款质量监控制度和贷款风险预警体系;3、贷款人应对抵押物的价值建立贷后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4、贷款人要建立风险预警和补救机制,发现借款人可能发生违约风险时,要根据合同约定停止或收回贷款;5、贷款人应对项目的收入现金流以及借款人的整体现金流进行动态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6、合同约定专门还款准备金账户的,贷款人应按约定,根据需要对项目或借款人的收入现金流进入该账户的比例和账户内的资金平均存量提出要求。
        由于林权资产的专业性,绝大多数贷款人对抵押物的数量和质量、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知之甚少,所以在贷款过程中对抵押物的监管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很容易对贷款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我公司“林权抵押部”自成立至今,一直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林权抵押贷款的后续监管工作,并得到了贷款人一致认可,为贷款人在林权抵押贷款过程的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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