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评估、林地评估、林木评估、树木评估;出让或转让森林资源资产;以森林资源资产作价出资进行中外合资、合作、股份经营或联营;以森林资源资产从事租赁经营;以林权或森林资源资产作抵押或进行拍卖;出让、转让或出租林地使用权;征占林地及地上林木的拆迁补偿;生态公益林灾害损失的补偿;毁林案件的价值评估等。
林木资产也称立木资产,指站立在林地上尚未被伐倒的树木(包括死的和活的),即活立木和枯立木的总称。林木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估计特定区域内的林木在特定时间的价格,为林木的转让、抵押贷款、合股经营或拍卖提供依据,其评估的结果具有公证性质。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在林地中具有资产属性的均为林地资产。林地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估计特定区域内的林地在某个时间的使用权的价格,为林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租、投资、合股经营、拍卖等提供依据。
公司设立,企业改制,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企业投融资、中外合资合作联营,租赁,承包,破产、清算,拍卖等目的涉及的企业整体及单项资产评估。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整个旅游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旅游景区中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每年都吸引着大量游客纷沓而至,集休闲观光、回归自然、生态体验、文化熏陶和审美等功能为一体的独特属性使得当代社会对景观资源的依赖空前提高,从而使景观资源资产的价值也随之不断提升。 景观价值评估是景观资源资产化管理的重要环节,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优化整合都离不开对景观资源价值的评估。对森林公园的景观类资源性资产进行评估,可以客观反映当前景观资源资产市场价值和升值潜力,为您的对外合资合作、投资入股,资源再造、旅游资源整合等经济行为做出一个可信赖的价值参考和投资计划。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森林公园发展的意见》林场发[2006]261号,要加强对森林风景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要建立对国有森林风景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偿使用制度,维护森林风景资源资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经营实体利用森林公园内的森林风景资源从事经营性森林旅游项目开发,都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资源资产价值评估。 我公司景观资源资产评估研究中心协同有关科研院和专家,参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通过然景观资源、人文景观资源以及旅游景观资源资产进行广泛调研、大量的安全数据资料的搜集分析和相关理论研究,建立起一套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价值评估体系,客观反映了当前景观资源资产市场价值和升值潜力。
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是对一个地区森林资源生态服务价值的整体评估,对生态公益林进行林地征占林木砍伐、生态公益林发生灾害和毁林案件等造成森林资源生态效益损失的补偿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森林生态系统价值评估 生态价值评估是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人类赖以生存的外部环境的生态功能及其提供生态服务的能力水平进行评价和价值判断的行为和过程。通过评估可以了解生态系统功能与服务的固定时点价值,亦可以通过不同时点(不同生态环境状态)间的比较掌握其价值动态变化趋势。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陆地上面积最大、结构最复杂、生物量最大、初级生产力最高的生态系统,其特殊功能决定了森林在维持生态安全、维护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中起着决定性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调节气候、净化大气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游憩等。 森林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生态价值以及社会价值。森林生态价值是森林价值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开展森林资源价值(包括生态价值)评估,是客观测度林业建设成果、及时把握森林资产的存量及其动态、科学认识森林资源的经济与社会福利贡献等的一个客观评价手段,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为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通过全面的森林价值评估可以: 1、判断林业发展和森林经营的可持续性 林业发展可持续性的实质是资源存量不随时间减少,生态功能不随时间下降。而评估结果则从林地、立木以及生态等资源的存量和流量变化趋势给出裁判,定量地、科学地揭示森林的可持续性。 2、揭示森林对经济的全面贡献 传统上以木材经济总量衡量林业经济的规模,现在扩大到森林的全面价值。描述出森林对于经济发展真实的社会、经济贡献。 3、揭示森林对相关部门的真实贡献 通过评估森林资源的价值,可以揭示森林效益在不同社会部门之间如何分配,区别森林的经济利用和生态利用,区别当地受益、“下游”受益和全球受益,以科学的数据表明评估区森林碳汇服务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全球贡献。 4、为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和生态效益补偿提供依据 碳汇、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等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有助于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市场,或者帮助达成生态系统服务的交易。这些评估指标还是政府进行公共财政转移用于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补偿的科学依据。 5、为林分改造、提高森林质量提供直观依据 林分结构对森林生态服务具有直接影响,通过评估有助于综合考量不同类型林分提供生态服务的能力差异,为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林分改造、改善森林质量提供较为直观的依据。 6、提升森林的冲突性用途的取向 人类对森林的总量需求与结构性需求(经济需求和生态需求)已经大于供给,森林评估可极其明显地揭示森林经营目标的最优、次优选择。 7、评价非林业政策对森林利用的影响 对森林产生影响的政策主要是宏观经济政策和公共政策。森林资源价值评估的详细统计分析资料,可用于分析这些非林业政策的影响。 8、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不同时间、不同区域之间的横纵向比较,可以从价值的视角,揭示森林资源的发展变化和未来前景,说明发展森林的重要性,从而有助于社会理解林业、支持林业,有助于形成爱林、护林的社会风气,和形成社会尊重自然、爱护生态的生态文明观念。 评估框架 传统的森林价值评估对象只包括森林有形的实物资源资产。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也仅规范了林地、林木和森林景观三种资产。这已经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由于生态价值评估的特殊性,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评估框架,但相关专家不断跟踪国际进展,开展案例实践,并进行深入研究,参考大量国际权威文献制定了如下的森林价值评估框架,已得到了FAO(国际粮农组织)的认可。本框架在此前的相关评估项目中得到应用和验证,并得到权威专家评审组认可和高度评价。 评估方法 森林生态价值评估是森林价值评估的难点。森林价值评估包括对存量资产的评估,更为重要的是对森林生产和生态服务的评估,也就是对价值流量的评估。 资产,有已市场化的,准市场化的和未市场化的。象土地、立木、多种产生非木林产品的资源资产、品牌资产等,都有市场价格,产品计量和计价办法也已约定俗成。到今天,有几种生态资产,如碳储存,也已经可以计量和计价了。但是,大多种类的生态资产,我们今天还不知道如何计量,如生物多样性资产等(但某些动植物资产可以计量)。对那些未市场化的生态资产的计量和计价是时代课题。 森林产品与服务可以分为三类:已市场化的产品与服务,准市场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及未市场化的产品和服务。对于已市场化的产品与服务,可直接按其市场价格进行估价;对于准市场化的产品和服务可用类似的市场价格信号进行估价;对于未市场化的产品和服务则用虚拟市场一类的方法。三类情况的估价技术有所不同,下表总结了森林资产、产品与生态服务的价值评估体系。 森林资产、产品与服务的价值评估体系 目前,全国有很多地方政府开展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主要包括广东、河南、湖南、湖北、辽宁、海南、山东、北京等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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